公司注銷后想暫時保留營業執照繼續營業,這可行嗎?
來源:清河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公司注銷想要保存營業執照臨時停業整頓行嗎 不行,企業不正常注銷的話,次年不年檢會被當做自動注銷。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加入黑名單,也許在3年內沒法使用自個的名字再公司注冊,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維持7年,并且要被處罰。 公司注銷應當由稅局開展清算后,繳清稅款,解決完涉稅事宜,注銷稅務登記證,再由稅局出示注銷證明書到工商局申辦注銷手續。要是你僅…
公司注銷想要保存營業執照臨時停業整頓行嗎
不行,企業不正常注銷的話,次年不年檢會被當做自動注銷。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加入黑名單,也許在3年內沒法使用自個的名字再公司
注冊,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維持7年,并且要被處罰。
公司注銷應當由稅局開展清算后,繳清稅款,解決完涉稅事宜,注銷稅務登記證,再由稅局出示注銷證明書到工商局申辦注銷手續。要是你僅注銷稅務,不注銷工商執照,那么你的企業就歸屬于證照不全,還有涉嫌偷稅,是違法行為。
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
變更登記之日起30內或是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以前,持相關證件向稅務局申報申辦變更或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不申辦稅務登記的,由稅務局責令限期改正;超期不注銷的,按吊銷申辦。
要是你想臨時停業整頓,那就在停業整頓前十五天到國稅局申辦停業整頓登記手續;企業停業整頓不等于公司注銷,可是要是企業創立后無正當理由超出6個月未開張的,或是開張后自主停業整頓持續6個月之上的,公司登記機關會吊銷營業執照。
停業整頓后的相關勞動問題
第一,可解除合同或公司裁員。企業停業整頓時,針對沒法與員工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一項第(三)款,因客觀情況產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沒法執行,經與員工商議仍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企業可按程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根據第41條第(二)款規定,以生產經營產生嚴重困難為由按程序開展公司裁員。
第二,仍舊支付員工工資。依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員工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可少于本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相關規定申辦。針對什么叫“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如何解決,現并無國家統一的明文規定,但一部分地區對此有專門規定。結合實踐中的常見的月薪制和停產企業的具體情況,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原則上應指一月,針對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且員工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仍應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工資。
第三,社保繳納仍應繼續。因雙方勞務關系依然存在,且無企業停業整頓可暫停交社保的例外規定,故企業停業整頓后仍應依法繼續交社保。對此,《清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期內相關工資待遇的批復》“非因員工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需支付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為本地企業員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基本生活費包括員工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費等花費。”這也認同了停業整頓期內企業應繼續員工交社保。因而,現實生活中,很多企業停業整頓后就終止為員工購買社保的行為是不正確的。
停業整頓相關稅務問題
企業暫停營業期內沒有業務產生的是無需繳稅的,但稅務方面的納稅申報是不能停的,在停業整頓期內,還是要正常申辦納稅申報,也就是零申報。
復業解決
1、納稅人按期復業的,以核準停業整頓期止日期當作復業日期;提早復業的,以提早復業的日期當作復業日期。將原封存的稅務登記證件交納稅人。
2、對停業整頓期滿未申請延期復業的納稅人,主動實行復業解決,視作正常營業納稅人管理。將原封存的稅務登記證件交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