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小規模納稅人,貨物出口后問當地國稅需要什么操作。他們告知只要在小規模申報表一欄填寫免稅金額就可以了,并且電子口岸上也不需要任何操作。請問是這樣嗎?還是
來源:廣陵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您好!我是小規模納稅人,貨物出口后問當地國稅需要什么操作。他們告知只要在小規模申報表一欄填寫免稅金額就可以了,并且電子口岸上也不需要任何操作。請問是這樣嗎?還是
問題:您好!我是小規模納稅人,貨物出口后問當地國稅需要什么操作。他們告知只要在小規模申報表一欄填寫免稅金額就可以了,并且電子口岸上也不需要任何操作。請問是這樣嗎?還是說需要遞交一些材料等?
回復:您好!根據《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 )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出口貨物報關單、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等留存企業備查的資料,應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因此,小規模納稅人出口不再操作退稅申報系統,但應在賬面確認收入金額的同時,將金額錄入納稅申報表第13欄:出口免稅銷售額欄目內。同時,出口企業應在申報出口免稅后15日內,將所申報免稅貨物的相關單證,按申報免稅的出口貨物順序,填寫《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注明備案單證存放地點,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核查。備案單證由出口企業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保存期為5年。視同出口貨物及對外提供修理修配勞務不實行備案單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