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我司將設備發往境外展覽,如果展覽期間銷售出去就不返回國內,如果銷售不出去就返回國內,應當以何種監管方式報關出口?
回答:
根據您的描述,一般應以“暫時進出貨物”方式向海關申報,暫時出境貨物應當在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進境。暫時進出境貨物確需進出口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在貨物復運出境、進境期限屆滿30日前向主管地海關申請,經主管地直屬海關批準后,按照規定辦理進出口手續。
發往境外展覽
http://www.80432.net/ask/113351.html
我司將設備發往境外展覽,如果展覽期間銷售出去就不返回國內,如果銷售不出去就返回國內,應當以何種監管方式報關出口?
回答:
根據您的描述,一般應以“暫時進出貨物”方式向海關申報,暫時出境貨物應當在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進境。暫時進出境貨物確需進出口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在貨物復運出境、進境期限屆滿30日前向主管地海關申請,經主管地直屬海關批準后,按照規定辦理進出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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