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會計請問一下,今天海關總署公告的53號文件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詳見附件)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問題是: 非醫用的,是否也需要
提問:
顏會計請問一下,今天海關總署公告的53號文件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詳見附件)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問題是: 非醫用的,是否也需要進行商品檢驗呢? 尤其是非醫用口罩(涉及一次性、KN95民用)
回答:
除特殊情況外,絕大部分口罩應歸入稅號63079000。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53號規定,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同時海關又印發了《海關實施出口醫療物資法定檢驗工作方案》的通知,該通知明確: 對53號公告所列11類出口法檢醫療物資企業通過單一窗口申報報關,不同于其他出口法檢商品的是,此次新增法檢出口醫療物資采取驗證管理方式,無需實施產地檢驗、報關時無需出口電子底賬,企業只需正常申報報關單!故HS編碼6307900010目前屬于法檢商品,但目前無需實施產地檢驗、報關時無需出口電子底賬(即通關單)。
口罩商檢問題
http://www.80432.net/ask/108776.html
顏會計請問一下,今天海關總署公告的53號文件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詳見附件)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問題是: 非醫用的,是否也需要進行商品檢驗呢? 尤其是非醫用口罩(涉及一次性、KN95民用)
回答:
除特殊情況外,絕大部分口罩應歸入稅號63079000。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53號規定,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同時海關又印發了《海關實施出口醫療物資法定檢驗工作方案》的通知,該通知明確: 對53號公告所列11類出口法檢醫療物資企業通過單一窗口申報報關,不同于其他出口法檢商品的是,此次新增法檢出口醫療物資采取驗證管理方式,無需實施產地檢驗、報關時無需出口電子底賬,企業只需正常申報報關單!故HS編碼6307900010目前屬于法檢商品,但目前無需實施產地檢驗、報關時無需出口電子底賬(即通關單)。
口罩商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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